日前,广州市召开《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。据悉,该《条例》已于3月29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,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。
《条例》是国内出台的首部城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,将为广州市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,促进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。
《条例》对数字产业化作出规定,提出推动关键数字技术攻关与突破,推动实验室、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;强化规则、标准体系建设;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、产业链现代化水平,鼓励与支持人工智能、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八大领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发展。
《条例》分别对工业、建筑业、服务业、农业四大传统产业数字化作出相应规定,明确四大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路径和要求,强化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、建筑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、数字金融科技创新平台、智慧农业云平台和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。
为促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,《条例》规定,要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,构建协同高效、绿色节能的算力中心体系;建立跨行业技术基础设施多规合一体制机制,建设底层技术平台等基础平台,建立通用技术能力支撑体系;加快交通、能源、环保、地下市政等城市公共设施的数字化转型。
为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,培育资源配置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,《条例》提出要加强公共数据统筹管理,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利用,推动公共数据最大限度开放利用,构建数据要素资源流通运营服务体系。(子千)